各市卫生计生委,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颁布〈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通知附件请从“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站—医师考试”栏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中医管理”栏目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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