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全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全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1-10 18:36     来源:足彩胜负彩科教处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足彩胜负彩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各地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指导。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  一、文件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部署,我区相继印发文件从2010年起开始实施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农村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的支持下,2010-2019年,我区共招收定向医学生6760人(其中,本科生3760名、专科(高职)3000人),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000人,中医专业760人),2015—2019年计划招生培养3000人。针对部分省份、地区由于岗位与待遇落实不到位、诚信档案使用政策不明确、违约成本较低等原因,一些定向医学生毕业后选择违约,影响政策效能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围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薪酬待遇及履约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文件。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认识实施定向医学生培养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工作。第二部分“协议管理,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强调在定向医学生录取后,各级各部门应履行政策宣读、告知责任,双方签订协议,定向医学生必须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市县级各部门按照协议做好岗位、编制落实和管理工作。第三部分“加强保障,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强调对按协议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县级各部门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定向医学生履约报到就业后,须按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规定参加资格考试、职称晋升,以及享受相关待遇和政策。第四部分“多措并举,强化履约管理”,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加强诚信管理,做好分类履约处理、加大违约费用追缴力度、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以及持续完善配套措施等,加强定向医学生管理,让他们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

    三、应重点关注内容

    与以往文件政策相比,本次《通知》在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职责,保障定向医学生的权利的同时,定向医学生也要履行履约、服务、接受管理的义务。在强调定向医学生履约需定向服务的同时,也对于因特殊情况需异地服务的提出了办法;在强调诚信管理的同时,也明确了完善信用信息修复的机制,既有操作性,也更显人性化。

    (一)如何做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工作?

  一是保障编制待遇。各地在当地编制总量内,按照规定程序,妥善解决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

二是简化招聘流程。对当年报到的定向医学生(含延迟毕业的),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并享受财政核拨的相关经费待遇。

  三是充分发挥作用。将定向医学生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在签约县域内优先安排到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以及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岗位服务,充分发挥定向医学生在全科医疗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

  四是允许合理流动定向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分别设区市、自治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定向医学生可以在广西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整,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县(市区)定向医学生协议管理、就业安置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如何加强签约双方履约管理?

  一是加强违约定向医学生诚信管理。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建立定向医学生诚信档案,县区负责将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并将违约名单于每年12月底前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国家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有关行业组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作为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的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时,应当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定向医学生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违约或未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全国公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定向医学生违约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

  二是加强签约县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待遇的签约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6年内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将不再为失信县安排各类卫生健康人才支持项目,并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如何做好违约定向医学生信用信息修复?

  对于已经违约的定向医学生,经原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愿意按照原协议继续履行约定服务,或服从自治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到广西区内其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6年的,服务期满后,对其信用信息记录进行及时修复,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再纳入违约名单。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