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规定,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认罗艺徽等35名同志取得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级职称的通知》(桂职干〔2024〕58号)〕,同意方春宁等14名同志取得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研究员、万春灵等21名同志取得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副研究员职称。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邹荔等61名同志取得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助理研究员、莫文甫等66名同志取得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研究实习员职称。
取得资格时间从2023年12月算起,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
附件:
1.2023年度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研究员职称人员名单
2.2023年度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副研究员职称人员名单
3.2023年度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人员名单
4.2023年度广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研究实习员职称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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