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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办发〔2016〕68号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2016-05-25 11:34     来源: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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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办发〔2016〕68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局)、计生协会各部(室),区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桂安委〔2016〕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单位主体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4〕35号)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科室、班组和每一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大“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科技强安的工作力度,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对存在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加强沟通协作,发挥部门间联动作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全面深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单位要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门(急)诊和病房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高危药品、毒麻药品的管理;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疾控、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等机构分别做好生物实验室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加强以饮用水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后勤管理部门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建筑工地、氧气站、放射源、锅炉等重点部位安全和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重要安全生产岗位做到双人双岗。深入排查化解卫生计生矛盾纠纷,推动信访案件解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发展理念、形势任务、措施经验、法制、知识技能、应急救援等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赔偿,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安全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应急联运机制,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人员撤离和抢险救灾演练。要加强对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找准短板,及时整改,对报送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桂安委(2016)8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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