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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办发〔2016〕39号发布日期:2016年03月30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3-30 12:51     来源: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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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办发〔2016〕39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

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协调、绿色”发展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之年。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保障,创新管理模式,挖掘节能潜力,拓展节能空间,切实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节能目标任务

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5%。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科学规划“十三五”公共节能工作。

认真全面总结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新任务,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要求,科学编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明确本委节能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各区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二)加强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计量统计和监督考核制度。

1.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桂政管发〔2015〕59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完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制度,加强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和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油等能源资源分区、分类、分项计量。组织实施电能平衡测试工作,开展对各类照明设备、电加热设备、空调、水泵、电梯等通用设备的电能利用率的测算,建立单位节能监管平台。

2.做好“十二五”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分解下达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指标。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选择5家区直医疗单位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通过会审规范能耗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节能重点,科学指导开展节能工作。

3.开展节能督查调研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通报能耗统计和节能量完成情况,对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

(三)推广新能源,积极组织实施综合节能改造。

1.积极推广新能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医院等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充电设施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2.推动实施建筑节能技改。各单位在实施新建、改造项目时,必须把节能纳入项目管理范围,推行建筑节能改造,普及高效照明产品、智能控制开关、节能插座、无功补偿及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有条件的单位要抓好水循环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1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及3家医院参加住建部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开展重点能耗设备节能改造。各单位要突出节能重点管理,对空调、水泵、信息机房等重点能耗主体积极开展设备节能改造,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老旧残”高能耗设备、更换高能效设备等措施强力推动重点能耗设备的节能改造,降低综合能耗。

4.推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有条件的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PPP模式开展节能技改,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提升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促进单位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规范能耗统计、科学实施节能改造。推动2家区直医疗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大力夯实基础,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

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完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上,2016-2017年创建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2家。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争创国家级能效“领跑者”。

(五)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组织开展第三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体系管理水平。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继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区直公共机构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工作。

(六)培育生态理念,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励人、塑造人的作用。抓好日常节能宣传培训,教育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强化统计业务培训,组织节能管理及设备管理人员开展用能设备管理和专项技术节能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各单位全年至少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1次。

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单位要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指导,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贯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绿色办公、勤俭节约的新风尚,确保区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美丽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6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2016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共机构

节能重点工作任务表

 

类别

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

安排

“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上半年

水平衡测试项目2个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各节水型创建单位

全年

能源审计单位1家

骨伤医院

全年

节能监督检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全年

1.建筑节能技改项目10万平方米。2.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示范储备单位3个。

1.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南溪山医院、右江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全年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个。

瑞康医院、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全年

示范

创建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

2.节水型单位1家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江滨医院;2.节水型单位:广西脑科医院

全年

节能培训1次,全年培训人数达90人次

卫计委、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全年1次

组织开展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卫计委、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上半年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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