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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卫继字〔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
桂卫继字〔2021〕5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积极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桂卫继字〔2021〕4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2021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立项项目共489项,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足彩胜负彩、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二、项目完成后,各单位请于2周内在系统上录入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总结分析与统计。
三、项目须在本年度内完成,未能举办的由主办单位向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说明原因;当年未能举办又没有说明原因的,将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附件:1.2021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表
??????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分操作流程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