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防艾委〔2021〕4号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表扬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5-2020年)
突出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5-2020年)(以下简称“攻坚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5-2020年)》八大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取得了显著成绩。
攻坚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奋发有为,努力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激励进取,弘扬正气,?
进一步激发广大艾滋病防治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决定对在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南宁市卫生健康委等100个集体和梁有辉、邱羽琪等295名个人予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艾滋病防治工作者要以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甘于奉献,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附件: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5-2020年)表扬集体和个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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