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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标  题: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20〕32号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0-12-31 18:30     来源:足彩胜负彩医政医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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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医发〔202032


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

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我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足彩胜负彩、发展改革委、教育厅、通信管理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广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          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安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 ???????????????????  应急管理厅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广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

能力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安全,是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广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改革,完善我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对标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建设要求,助力健康广西战略,加快形成与壮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要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和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广西2030”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19号)和,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在全区省级领导和厅级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当前广西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不断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探新路、立新功;按照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主导、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立足点,通过创新顶层制度设计、理顺管理运营机制、优化服务保障模式、健全急救网络体系、强化急救队伍建设等综合举措,深化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改革,建设与广西新定位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运行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凸显公益。院前医疗急救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是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软硬件和急救队伍建设,凸显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保障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升。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科学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始终以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人才队伍发展的制度设计,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可持续发展。

(四)软硬结合,注重内涵。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化等硬件建设,注重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学科、技术、管理、服务等内涵建设,努力提高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满意度。

(五)远近结合,逐步推进。将前瞻思考与当前实际、远期目标与近期工作结合起来,瞄准建成与广西新定位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总目标,分阶段有序推进体系改革与发展,不断强化区域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保障能力。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投入和保障机制,打造一支满足广西高质量发展需要的24小时全天候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着力健全城区、基层乡镇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和站点,初步实现城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均等化,实现急救队伍、车辆装备、物资设备、服务运营、机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和应急救援一体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效率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急救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指标:

(一)建立自治区级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市级急救(指挥)中心全部独立运行。建成广西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对全区医疗急救资源的调度指挥。14个设区市设立独立建制的市级急救(指挥)中心,现阶段仍依托在医院未实现独立运行的设区市要加快推进,重点支持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和业务用房建设。各地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急救(指挥)中心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指挥)中心建设符合标准,核定工作人员数量满足编制要求。有条件的市级急救(指挥)中心建立急救培训中心,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

(二)推动县级急救(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及县级市独立设置的急救(指挥)中心,为保证调度指挥公平、公正进行,避免“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的现象出现,尽快实现各县级急救(指挥)中心独立设置,划拨编制,由财政全额给予人员经费保障。

(三)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步夯实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基础,健全县、乡二级急救网络建设。借鉴参考南宁市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六个一”标准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做法,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县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建设,其他县(市、区)积极探索辖区内3-5个乡镇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形成以县急救(指挥)中心为中心,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急救点的二级网络,从而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基本满足人们的医疗急救服务需求。

(四)院前医疗急救及时有效性明显提升。各设区市主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约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约10-20公里;主城区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5分钟,乡镇急救平均反应时间<30分钟。

(五)全区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95%。院前医疗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六)急救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和配套薪酬机制,重点补充急救医师数量,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急救人员数量适宜、队伍稳定、结构合理、技术过硬、保障有力。

(七)市民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升。各地要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整合急救(指挥)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疗机构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探索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八)院前医疗急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规范急救车标准配置,优化负压救护车配置比重。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出诊任务的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负压救护车或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其中市、县级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抢救监护型救护车要配备必要抢救设备,以提高医疗急救质量和抢救成功率。市、县级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应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常态购置一批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建立一个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构建更具壮乡特色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1.建立自治区级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尚未实现独立运行的各设区市,应尽快建立独立运行的急救(指挥)中心,并对所辖县区急救(指挥)中心进行统一质控,可通过互联网的功能进行不同范围的对接联通,实现信息共享。

2.高标准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对标广西新发展需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管理考核的要求,完善全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规划和网络布局,在升级建设市级急救(指挥)中心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网络医疗机构急救站(点)和县、乡基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站(点)建设,城市拟按照“每3-5公里设置一个急救站(点)”的要求,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站点设置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3.加快县级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可设立独立建制的急救(指挥)中心,条件尚不完备的县及县级市原则上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县级急救(指挥)中心,对急救(指挥)调度大厅进行改扩建,设立统一指挥调度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建设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和投资。

4.推动乡镇医疗机构急救站点建设,完善县、乡二级急救网络。根据《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救护车专业标准》《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要求,推进全区基层乡镇卫生院急救站(点)建设,参照南宁市做法,按“六个一”进行标准化建设:即添置一批院前急救设备,配置一台具有抢救监护功能的救护车,培训一批基层卫生院急救业务骨干,升级一批急诊抢救治疗场所,健全一套院前急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完善一个基层医疗机构急救网络。每个站(点)总投入资金100万元,市级财政与县级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通过开展项目建设、监督进度和实地验收,分别从救援车辆、车载设备等硬件配备及人员培训、急救流程完善等软件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基层卫生院医疗急救事业建设发展。

5.推动县级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逐步建成市、县两级调度体系。每个县级急救(指挥)中心应建立标准化急救指挥通讯网络系统(包括通讯信息子系统、GPS车辆定位系统、录音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等),形成与市级急救(指挥)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全市统一的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系统。

6.积极推进航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全区范围统筹部署航空医疗基地医院、定点医院和起降点,建设航空医学培训基地,空中医学救援逐渐常态化,初步形成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新格局。

(二)创新思维,建立更具活力的院前医疗急救体制和机制。

1.激活院前医疗急救内在动力,增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营的活力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急救(指挥)中心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保持急救(指挥)中心的公立机构属性和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属性,坚持政府主导,由市财政全额给予人员经费保障,足额保障项目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和建设项目经费。

2.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强化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挂钩。充分考虑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资金保障能力等因素,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倾斜。

3.积极拓宽进人渠道,建立人才培养与培训长效机制。以解决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短缺、队伍不稳定、提升急救业务水平为重点,着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队伍建设,在急救人员引进、招聘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探索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专业特点的职称晋升机制和院前医疗急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组织急救(指挥)中心医师定期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管理。

4.探索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与医疗机构之间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急诊医学等相关专业医师在晋升主治或副高级职称前到下一级医疗机构的院前医疗急救部门工作不少于半年,可计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的累计时间。

(三)双管齐下,通过硬件投入和法制规范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良性发展。

1.急救车辆配备和应急物资保障。一是增加急救车辆数量。按照标准为市、县、乡急救机构配备急救车辆。二是规范急救车标准配置。急救车辆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标准配置车载医疗设备,抢救监护型救护车车载设备应包括监护除颤仪、急救呼吸机、心电图机、快速血糖测定仪,以确保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医疗安全满足急救需求,提高急救质量和抢救成功率。三是加强对特种救护车辆的投入。完善如通讯指挥车、水电保障车等特殊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随车急救装备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合理配置危重新生儿转运专用救护车以满足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运需求,努力实现急救车辆的专业化、系列化。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的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按规定报废救护车辆和装备。四是建立急救物资储备库。对照国家急救物资储备配备要求,市、县级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应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常态购置一批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建立一个规范的急救物资储备库。

2.加快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从自治区层面推动全区性的立法工作,以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市、县级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能力规范文件,加快全区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体系建设,加强对急救站(点)、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护航急救事业发展。

(四)完善机制,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促进更高水平的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学科发展。

1.加强科学调度水平,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信息化水平。全国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各市、县(市)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遵循就近、救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2.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提升公众急救能力和健康素养。探索建立公务员干部队伍急救培训基地。整合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疗机构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探索将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警察、消防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岗位培训,纳入驾驶员考试科目,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小学急救常识,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教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3.开展非急救转运便民服务。为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行为, 切实解决老百姓非急救转运用车难问题,从自治区层面推动建立全区非急救转运工作的有序开展,各设区市建立专业的非急救转运队伍开展非急救转运业务,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非急救转运便民服务顺利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投入与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相适应,保证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正常运营,不断改善院前医疗急救所需的基础设施、车辆设备和专业人才等条件。

(二)强化部门协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应急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合理待遇。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保障急救车辆权利的相关政策。医保部门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三)严格行业监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人员、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加强执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管理。成立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组织,督导和评估各设区市院前急救建设工作。积极推动院前医疗急救自治区级立法工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及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提高市民的急救自救意识,转变市民的急救需求观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救援功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注重挖掘、树立、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充分展示急救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着力打造院前急救服务品牌,提升行业形象。

(五)开展考核指导。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足彩胜负彩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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