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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2023-04-23 09:46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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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何明华 通讯员/李晓璇)近日,自治区民宗委印发《2023年“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从4月22日至5月22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根据《方案》,4月28日,我区在柳州市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将开展“和融在八桂·中华民族一家亲”文艺演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展等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地将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通过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运用各类媒体、少数民族影视剧和文艺产品、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扩大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精神产品网上传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

此外,《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宣讲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听取意见,释疑解惑,力所能及地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深入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遍访活动,尽可能地帮助各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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