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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2023-12-23 18:00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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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发挥自身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广西民族工作,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指引下,广西包括民族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习近平总书记称赞广西是“我国民族团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典范”;广西的工作“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祖国南疆的成功实践,是我国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生动缩影”;对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工作,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推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殷切期望和深情厚爱。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确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强调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将其上升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纳入法治化轨道。2018年“中华民族”被首次写入宪法,从根本大法的高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提供了基础和依据。2023年3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立法应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年同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同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我们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际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遵循。

二、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改革发展,对广西的民族工作十分关心。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多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模范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实推进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行了许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的实践探索。

一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加强民族领域地方法治建设,以立法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职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协调。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示范区建设纳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推进新时代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自治区政协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委员行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命名主体升格为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会议制度,将委员单位由40个增加到51个。各委员单位采取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倾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是扎实稳妥调整完善民族政策和单行条例。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民族政策和单行条例进行梳理评估,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加以调整完善,有力保障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自治区已经并将继续指导自治县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单行条例,丰富了全区地域性的法规成果。如《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等。防城港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新修订的《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条例》纳入全市“十四五”立法规划。三江侗族自治县启动自治条例修订工作,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自治条例。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和公民整体的法制普及水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以优秀民族文化、健康民俗活动为载体,以民间自发组织的文艺队伍为主角,积极拓宽普法工作新路子,连续多年利用“壮族三月三”歌圩节、荷花节等重要节点,以“双语普法”“山歌普法”“圩日普法”“文艺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12月1日至10日,我们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推进法律法规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边关、进媒体、进企业、进军营,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的若干思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一项可以一蹴而就的工作。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继续努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完整准确掌握其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其道理学理哲理,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始终贯穿广西民族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工作。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将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措转化为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提供基层实践参考。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夯实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要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必须加强理论研究。我们将组织力量,加强理论研究体系建设,不断以理论研究的深入,推动实际工作的开展。要聚焦广西民族工作“好在哪、干在哪、提升在哪、攻坚在哪”,加强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典、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特色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境界,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大有可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一定要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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