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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计生协发〔2014〕13号

桂计生协发〔2014〕13号

2014-09-22 16:51     来源: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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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计生协发〔201413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

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计生协会:

    现将《全区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9月19

 

 

 

 


全区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

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县级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4]14号)要求,为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诚信计生工作中全面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的意见》(桂计生协发〔2014〕 12号),自治区计生协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区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计生协在诚信计生工作中全面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提升计生协工作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15年起,自治区每年安排10个左右县(市、区)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单位工作。到“十三五”期末,培育一批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市、区)。各市、县(市、区)负责培育一批示范乡(镇);各县(市、区)、乡(镇)负责培育一批示范村。

三、工作标准

   (一)示范县(市、区)标准

    1、县级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落实好。协会在编人员无长期借用、借调到其他工作岗位的情况。

2、认真组织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积极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培育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到位并有记录(包含文字、图片或音像等资料),培育的示范乡(镇)、村要达到标准。

   (二)示范乡(镇)标准

1、乡(镇)计生协机构健全,有专职秘书长负责计生协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工作。工作有计划、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管理透明、支出合法。

3、认真组织开展示范村培育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到位并有记录(包含文字、图片或音像等资料),培育的示范村要达到标准。

   (三)示范村标准

    继续执行国家、自治区“万村(居)示范活动”标准的同时,还要达到以下标准:

1、村级计生协组织网络健全,达到“四有三落实”标准。

    2、示范村工作有活动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工作经费管理透明、支出合法。

3、能有效利用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并有记录(包含文字、图片或音像等)。宣传板报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村级文艺宣传队活跃,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配备的宣传器材利用率高;能够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

4、会员小组发挥作用好。会员小组长人员、任务、报酬落实。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合法。村民熟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5、计生协项目实施成效明显。有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有完善的项目档案,项目基地有标识。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县级示范单位于当年10月底前向自治区计生协申报。乡级示范单位向市计生协申报,村级示范单位向县级计生协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市、县(市、区)自行决定。

 (二)审核批准及拨付经费。 自治区对县级示范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于当年12月底前批准同意实施项目并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项目周期12年。次年1月起项目实施,5月底前工作经费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项目经费。各市、县可参照执行。

    (三)项目实施和结项。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当年12月底前向项目批准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评估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经费决算报告。项目批准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进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单位工作,是新时期计生协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做好年度经费预算,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为开展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务实、简明,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当地协会组织建设情况和财力,量力而行,不要过分追求示范单位的数量,要防止一哄而上。要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乡(镇)、村先行开展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确保示范单位能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明确抓手,完善组织。要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的要求,作为开展示范单位工作的主要抓手。要充分发挥会员的骨干和主力军作用。通过开展示范单位工作,把群众中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分子、“五老”人员、科技骨干、致富带头人发展为会员,把有影响、能支持协会工作的人员推选进协会理事会,逐步完善计生协的组织建设。

(四)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各地要及时发现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基层群众自治“三项建设”的目标,推动我区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迈上一个新水平。

 

附件:广西计生协诚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示范单位申报表和执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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