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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8-01-05 18:05     来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管处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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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计划生育协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十分重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工作,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为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倡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提升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服务的获得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专项行动的主题是“把健康带回家”,让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在元旦、春节期间将“健康身体、健康知识、健康用品”带回家(家庭、家乡),使他们不仅成为健康关怀的受益者,也是健康生活理念的传播者。

二、时间

2018年1月5日—3月5日。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各市、县(市、区)要针对本地流动人口主要健康问题,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企业、工地、市场、村(社区)等场所开展下列活动:组织一次健康教育服务,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技能培训等形式,围绕合理膳食、科学就医、职业安全、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等内容,引导流动人口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开展义诊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为流动人口提供现场义务诊疗和健康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全面两孩、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流动人口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二)抓住服务重点,丰富健康服务内涵。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流动人口特点和健康需求,向流动人口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和健康用品,倡导流动人口将健康知识技能、政策、健康工具的使用方法等传递到家庭成员中,形成健康文明的家庭氛围。重点传播与流动人口健康紧密相关的核心信息,如:《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2015版)》、《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等;发放与“三减三健”相关的健康用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等。各市可结合上述内容制作简洁实用的健康支持工具包(以下简称健康包),方便流动人口随身携带。鼓励有条件的流出地协调利用劳务技能培训时机,开展健康教育培训。

(三)做好环境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县(市、区)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春运期间进行立体化宣传,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航站楼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资料架,免费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健康知识等宣传手册、折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楼宇电视、公共交通电视等宣传载体,播放(刊登)健康主题的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借助新媒体宣传的力量,推广卫生计生系统主办的微博、微信等;在流动人口服务站点和卫生计生户外宣传栏等公共场所,张贴我委统一制作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海报。我委制作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漫宣传片下发到位后,各地要积极争取,在当地电视台、文化广场大屏幕上进行播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交通场所设置宣传咨询台,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大力营造健康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挖掘身边典型,讲好健康幸福故事。各市、县(市、区)要积极挖掘春节期间卫生计生工作者坚守岗位的故事,特别是偏远艰苦地区和急诊科、儿科等科室医务工作者克服种种困难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的故事。要结合春节期间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在媒体报道如产房大年初一婴儿诞生、医生家庭过节等故事,营造医患和谐氛围。要组织医疗卫生专家积极参与电视台和互联网的专题健康节目栏目,介绍健康过年的相关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在卫生计生部门内部,由流动人口、宣传工作负责科(股)室联合牵头,并与相关科(股)室、疾控、妇幼、健教等专业机构、医疗服务机构等紧密合作,发挥卫生计生系统资源整合优势,并积极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联合部门、农民工办、交通运输、铁路等相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发挥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调动企业、学校、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形成面向流动人口健康宣传服务的合力。将专项行动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健康扶贫、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等紧密结合,促进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二)强化保障措施,务求宣传实效。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的落实,我委将于2018年1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主题宣传活动,以义诊咨询、展板展示、发放健康包、宣传资料、展播宣传片、流动人口节目表演等形式,集中宣传。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市县联动,争取各界支持,举办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可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供的专项行动标识和健康包样式,制作健康包及宣传资料,利用好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作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海报和动漫宣传片,务求通过此次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及时做好记录,报送工作总结。各地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及时收集相关的文字、影像、图片资料。请各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收集所辖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以及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包含现场服务照片5-6张和典型经验1-2个),以及书面总结材料统计表(见附件1)于2018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活动结束后,我委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联系人:张成福、秦世冬

联系电话:0771-2800115

电子邮箱:gxjsldrk@163.com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吕丹

联系电话:0771-2800243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联系人:许征难

联系电话:0771-5891145

 

附件:1.“把健康带回家”专项行动统计表

2. 专项行动标识

3. 健康包内容清单及样式

          4. 调查回访问卷模板

 

附件下载.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1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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