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
(一)贯彻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二)围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开展生殖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
(四)承担和谐村居、幸福家庭(新家庭)推动和服务工作。
(五)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围绕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群众诉求,维护会员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整合、募集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配合政府开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活动,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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