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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基建项目情况简报(专刊)(第51期)

广西卫生基建项目情况简报(专刊)(第51期)

2014-10-20 15:59     来源: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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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基建项目情况简报

(专刊) 

(51)

     

  2009-2014年中央安排广西卫生基建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卫生基建项目图文网络直报信息,结合上半年卫生基建项目督导检查情况,现将2009年以来中央安排我区卫生基建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通报如下:

一、2009-2013年项目进展情况

2009-2013年5年间,国家安排我区卫生和计生基建项目投资107.2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9.61亿元。建设项目3419个,其中卫生基建项目3376个,计生基建项目43个。各市、各类项目安排及截止10月15日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二、三。

1、卫生基建项目开工情况。3376个卫生基建项目中已开工3054个,开工率90.5%;其中开工率达95%以上的有南宁市、贵港市、玉林市、梧州市、北海市、柳州市;开工率较低的有钦州市、防城港市、来宾市(见附件一)。尚有322个项目未开工(见附件三),其中2010年4个,2011年12个,2012年17个, 2013年289个。开工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建设用地尚未落实、前期工作慢,有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尚未开工。

2、卫生基建项目完工情况。3376个卫生基建项目中已完工2464个,完工率73%;其中完工率超过80%的有崇左市、北海市、河池市、梧州市,低于70%的有桂林市、贺州市、来宾市(见附件一)。

3、卫生基建项目完成投资额情况。完成投资72.47亿元,完成计划投资72.54%。其中高于80%的有南宁市、来宾市、河池市;低于70%的有梧州市、玉林市、钦州市、柳州市、崇左市(附件二)。完成投资额低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尚未开工、进度较慢、报表填报不准确(如部分单位将支付额作为投资额填报),等等。

4、计生基建项目进展情况:计生项目43个,包括县级计生服务站(楼)26个,乡级计生服务站17个,已全部开工建设。

二、2014年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国家安排我区卫生和计生基建项目总投资22.3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55亿元。建设项目1076个,其中卫生项目1074个,包括县级医院项目16个,地市级医院3个,市级妇幼保健院1个,县级妇幼保健院11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个,乡镇卫生院73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126个,村卫生室820个,儿童医疗服务体系5个,其他防治设施项目1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4个。计生项目2个,分别为计生服务站流动服务车购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购置。各类投计划文件自8月份开始陆续下达,各项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报表显示尚无项目开工。据了解,自治区儿童医院项目已基本完成招标工作,将于11月底前开工,目前已投入1800万元开挖基坑、做好护坡等准备工作。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今年7月份我委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卫生基建项目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项目进度不理想        

一是部分项目未按时开工。在申报项目时,我们已明确规定前期工作充分的项目才能申报。但有的市县不重视,对项目的选定把关不严,将未落实建设用地,未落实配套资金,前期工作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往上申报争取资金,造成计划下达后因无法建设而被迫重新调整计划。有的项目已明确建设用地地点,但涉及征地拆迁及补偿标准难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有的市县没有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医疗机构建设选址随意性较大,反复多次选址影响建设用地落实。有的项目单位不认真选择设计单位,选定的设计单位缺乏卫生项目设计经验,造成设计文本反复多次修改。有的市县部门间协调不顺,前期工作手续办理时间过长,影响项目整体推进。

二是已开工的项目推进缓慢。虽然有的项目已按时开工建设,但存在松懈思想,缺乏推进力度和办法,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存在项目停工或半停工状态,项目建设进度减缓,完成投资额低,部分项目到期尚未完工。。

(二)前期工作不完善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内容很多,涉及部门也很多,由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知识,造成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完善,该办的手续没有办。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虽已完工,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用地规划、消防许可等手续都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前期工作手续严重不全。

(三)工程管理不规范

一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合同的签订把关不严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没有对施工方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对延期完工也没有任何处罚措施。

二是监理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工程监理记录简单,有的甚至没有工程监理记录或者虽然签订了监理合同但监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三是基建财务管理有待加强。有部分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单独设立基建账、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全和以现金支付工程款等现象。

四是有的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必须实行全过程审计,但目前还有许多项目应该开展全过程审计而没有开展。

(四)部分项目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和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变更投资方向,调整投资规模超过10%的项目,都必须向市级以上发改部门报批。在计划下达时,已对建设性质、建设面积、投资额、建设内容进行明确。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部分项目单位在没有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投资额,造成资金缺口。

    督查发现问题详细情况已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附件一、二、三中列出,请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被查项目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其他项目单位也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把项目工作做实、做好,又快又好的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报:自治区卫计委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

送:基卫处、医政处、中医药局、妇幼处、监督处、疾控处、 

    纪检组监察室;各市卫生局;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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